市各有關單位,各縣(市、區)、功能區發改(經發)局,各縣(市)醫保局、各區分局、龍港市社會事業局、經開區社保分局、市醫保中心:
現將《溫州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“十四五”規劃》印發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,認真組織實施。
附件:溫發改規劃〔2021〕65號市發展改革委 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《溫州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“十四五”規劃》的通知.pdf
溫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溫州市醫療保障局
2021年5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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